5. 对偶(对仗)

字数相等或大致相等、意义相关或相反、结构相同或相似、用词互相对应的两个短语或句子对称地排列在一起、放在一起,这种辞格叫对偶。
严格的对偶要求字数相等、结构相同、互相对应的词性一致、平仄协调、实虚相对。现代诗文中对偶运用相当宽松,只要字数相等、结构相同、声韵大体协调就可以了。
对偶的种类:
(1) 按内容,可分为正对、反对、串对:
正对:从两个角度、两个侧面说明同一事理,表示相似、相关的关系。
例如:羁鸟恋旧林,池鱼思故渊。(陶渊明《归田园居》)
反对:上下句表示一般的相反关系或矛盾对立关系。
例如: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。(欧阳修《伶官传序》)
串对:上下句意义上具有承接、递进、因果、假设、条件等关系的对偶形式,也叫流水对
例如: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(杜甫《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》)
(2) 按形式,可分为工对和宽对:
所谓工对,就是字数、词性、结构、平仄、用字等均按对仗要求。
例如:墙上芦苇,头重脚轻根底浅;山间竹笋,嘴尖皮厚腹中空。
所谓宽对,就是基本符合对仗要求,但某些方面稍有出入。也就是形式要求稍宽松一点。
例如:谦虚使人进步,骄傲使人落后。
(3) 按结构,可分为成分对偶和句子对偶:
成分对偶。例如:山水本无知,蝶雁亦无情;但它们对待人类最公平,一视同仁,既不因达官显贵而承欢卖笑,也不因山野渔樵而吝丽啬彩。
句子对偶。例如: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(王勃《滕王阁序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