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 得体

1. 分清对象
语言交际总是双向的,既有说或写的一方,也有听或读的一方。因此,说写者就不能一厢情愿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而要从对象的年龄、职业、思想、性格等不同特点出发,说恰当的话,即所谓对什么人说什么话。同一个意思,对不同的人就应有不同的说法;同一个内容,对不同的对象,说话时的重点也应不同。
2. 注意场合
用语包括说话、写文章、书写标语等。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,说的就是要注意在不同的场合说不同的话。同样的话,在不同的时间、地点、环境氛围下,应有不同的说法。一般来说,在庄重场合,要求使用规范的书面语,话题集中,语气庄重,而不能用拉家常的口吻和语气。在其他场合,则使用口语多一些,例如在公园里,说话就可随意、自然一些,话题分散一点儿;在与人促膝谈心时,不宜用外交辞令,故弄玄虚,因为面对面说话,发话人和答话人都有一定的语境,许多话都可以十分简短甚至省略,不必追求完整;在娱乐场合,用语要有趣、生动,有时还需要幽默。用语注意场合,还包括标语的位置和广告的时机
例如:有关计划生育、晚婚晚育的标语最好放在人们的生活区;而在北京八宝山火葬场入口处贴上经济搞上去,人口降下来的标语,让人看了就觉得不舒服。